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利通区: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利通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关于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少荣违规收费问题。2009年5月,时任扁担沟镇烽火墩村党支部书记吴少荣在没有任何收费文件依据且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以办理转户手续和房屋产权证的名义收取29户群众共3.62万元办理费,在知道办理转户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不需要任何费用后,未将办理费退还给群众,而是扣留在村委会账户用于日常开销。利通区纪委监委给予吴少荣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利通区板桥乡高家湖村原党支部书记马香贵违规借款问题。2015年6月3日,时任板桥乡高家湖村党支部书记马香贵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与高家湖村委会主任代表高家湖村民委员会与板桥村民委员会、罗家湖村民委员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60万元给板桥村民委员会、罗家湖村民委员会,用于偿还花卉市场建设项目工程款,至今该笔借款只还款10万元,马香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利通区纪委监委给予马香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利通区纪委监委)